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于4月10日,正式通過其官方網站發布2020年第53號公告!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對“6307900010”等海關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2020年3月5日,歐盟官方日志(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上發布了五項新指令,其中關于2011/65/EU的(表格一)修訂條款包括9,9(a)-I,9(a)-II,41;(表格二)的修訂條款為37,41,新增豁免條款44。
隨著智能家電及物聯網應用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電子產品帶有各種無線通信功能。帶有無線通訊技術的電子電器產品出口歐盟時,必須依據歐盟的無線射頻指令(2014/53/EU)執行CE認證并符合所有協調標準要求,銷售時需在產品上加貼CE認證標志,最終產品才能在歐盟所有成員國銷售使用。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于2020年1月16日公布了新一批高關注物質,之前咨詢清單上的4項物質全部加入了候選清單。 其中鄰苯二甲酸二異己酯、2-芐基-2-二甲基氨基-1-(4-嗎啉苯基)丁酮、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嗎啉基-1-丙酮由于生殖毒性,而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鹽由于其多種特性,被加入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中。至此SVHC候選物質清單共包括22批205種物質。 中認聯科提醒企業在生產或進口這些物質以及含有這些物質的產品時需要根據候選清單明確它的潛在義務。
EN 62133新版標準將于2020年3月14日起強制執行。對此,中認聯科也提醒電池廠商和相關企業盡快著手升級產品及相關認證,應對EN 62133新版標準強制實施。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亦可譯為化學品安全說明書或化學品安全數據說明書。是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用來闡明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以及對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產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實施安排》,從2019年11月1日起,出廠、進口的冰箱、空調、洗衣機、電熱水器、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電視機、監視器、微型計算機、移動通訊手持機、電話單機等12類產品,將按照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進行管理。 今天中認聯科為大家帶來關于新版國推RoHS認證實施細則解讀,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近日,各亞馬遜電商陸續收到了官方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電池制造商和經銷商必須根據聯合國標準UN38.3提供鋰電池測試摘要,這一新的全球要求適用于所有的鋰電池和含鋰電池的產品。 該規定雖然是亞馬遜對FBA配送的賣家發出的通知,但根據該規定,所有出售鋰電池及包含鋰電池產品的賣家都必須按照UN38.3標準,提供相應的檢測摘要,并不僅僅只是使用亞馬遜FBA配送的賣家,也不僅僅只是亞馬遜賣家,而是全球出售鋰電池及包含鋰電池產品的所有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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