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歐盟委員會正式提交提案,將原定于2025年8月18日實施的歐盟電池法(EU)2023/1542盡職調查義務推遲至2027年8月18日。且歐盟委員會發布適用盡職調查要求的指南的時間調整為2026年7月26日前,以實現與可持續性盡職調查指令((EU)2024/1760)的同步。
新電池法規主要要求
主要涉及內容如下:
★ 有害物質物質(鉛、鎘、汞)
★ 產品碳足跡
★ 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 可拆卸性和可替換性
★ 標簽標識
★ 電池管理系統
★ CE標志
★ 電池護照
★ 供應鏈盡職調查
★ 電化學性能和耐久性
★ 安全性
★ 生產者延伸責任
★ 廢舊電池收集率
★ 電池回收效率
★ 材料回收水平
相比舊電池法案,新電池法規要求企業建立電池盡職調查政策,以識別、預防、減輕和報告供應鏈中的社會責任、環境和氣候變化影響。
電池供應鏈盡職調查要求包含:
◆ 制定和公開企業的電池盡職調查政策,須符合國際標準。
◆ 建立企業管理體系,支持盡職調查政策的執行。
◆ 建立透明度和控制體系,如供應鏈追溯系統,確保材料來源清晰。
◆ 建立申訴和補救機制。
◆ 識別和評估供應鏈風險。
◆ 制定應對風險的策略,與供應商合作改進供應鏈問題。
◆ 由獨立第三方對企業的盡職調查體系進行審核。
法規修訂背景與考量
1、供應鏈適應需求:在全球地緣政治格局不斷變化下,電池制造商面臨原材料采購等多重挑戰,亟需時間評估現有供應鏈結構并按需調整。
2、公告機構的指定進度落后:相關法規要求第三方公告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的驗證,但實際公告機構的指定及相關盡職調查計劃的識別、認可進度,均較原預期為慢。
3、配套指南及法規協調性:新規強調:《(EU) 2023/1542》應與《(EU) 2024/1760》保持一致,后者對企業人權與環境責任供給鏈盡職調查提出更廣泛要求。委員會將參考《(EU) 2024/1760》發布操作指南和最佳實踐,確保法規間的一致性與協同。
4、法律確定性:為確保企業合規工作的順利推進,有必要為盡職調查義務的實際適用時間提供明確法律依據,并預留充分時間以通知/指定合格評定機構。
溫馨小提示
此次歐盟電池盡職調查法規((EU) 2023/1542)的修訂,為企業和監管機構預留了更多準備時間,以便更好的應對供應鏈調整及新法規需求協調。中認聯科建議相關企業時刻關注即將發布的配套指引,抓住時機,及早規劃,按要求履行供應鏈盡職調查義務。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歐盟新電池法的相關信息,請隨時與我們聯系,我們的工程師將在第一時間為您服務!